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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達州市2017年上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的通知

 

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 

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達 州 市 公 務 員 局

關于達州市2017年上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

資格復審的通知

 

根據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達 州市公務員局《關于2017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規(guī)定,現就我市2017年上半年公招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的時間

資格復審時間為2017年6月26日9:00至17:00。

二、負責資格復審的單位

各縣(市、區(qū))的資格復審由職位所在地縣(市、區(qū))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各職位資格復審地點及聯系電話見附表1。

三、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名單

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名單詳見附表2。

對資格復審合格考生人數不足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將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遞補人員,資格復審遞補只進行一次。

四、有關要求

(一)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應攜帶以下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1.《2017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

2.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3.工作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及復印件等;

4.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

5. 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6.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參加“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和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7. 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8. 公安機關、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9. 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二)資格復審時,原則上由考生本人到資格復審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三)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規(guī)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四)有關面試工作的具體安排將于面試前在達州人事考試網公布,請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近期密切關注達州人事考試網。

附:

1、達州市2017年上半年公招公務員資格復審地點表

2、達州市2017年上半年公招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017年6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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